陕西电大宝鸡分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法学专业(本、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工作实施方案
修订稿
2005、9
“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实现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加强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规范管理,对于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切实保证教学质量,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实践环节一般包括课程实践和集中实践两部分,集中实践环节又分为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本方案针对的是集中实践环节。
社会实践是根据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梳理与整合并将其综合运用的一种教学过程,旨在加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并为学生毕业后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保证我校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加强其管理和指导,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实现开放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按照《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实践教学工作规范》、《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对我校制定的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从2005年秋季以后法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按照修订后的实施方案要求进行。
一、社会实践
(一)实践教学要求
1、法学专业(本、专科)的学生,必须全部参加社会实践。
2、社会实践为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学员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法律咨询、模拟法庭、法庭旁听等实践,也可自己安排。
3、凡已修本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可参加社会实践。
4、中央电大制定社会实践教学大纲,规定社会实践的选题及形式。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教学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进行工作指导、培训、检查和评估,对社会实践成绩进行抽查、终审。
5、陕西电大按照中央电大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制定切实的社会实践方案,对社会实践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实施步骤和应达到的目标进行规定,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本着发挥优势、挖掘潜力的原则,选择合理并可行的实习形式。
6、宝鸡分校负责社会实践的具体实施。社会实践原则上全学程安排一次,社会实践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学员在自查取得专业毕业最低学分60%的基础上向班主任提出申请,报教学教务科备案后进行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的基本内容应以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为主,不同专业可有所侧重。内容的安排要能使学生接触实际工作,通过实践对实际工作有所了解,同时学到书本以外的知识和能力。学校应根据中央电大和陕西电大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为每个学生制定出详细的实践计划。
7、社会实践时间安排一般应不低于三周,计3学分。
8、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应独立完成实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实践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过程、发现的问题、结论、效果和体会等。社会实践报告文字材料本科不少于3000字,专科不少于2000字。
(二)、指导教师条件、职责与工作量
1、指导教师条件: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大教学情况。
(2)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3)专科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条件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2、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确定选题,对学生实践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实践中的有关问题。
(3)指导学生制订反映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
(4)针对学生社会实践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3、指导教师工作量:
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超过15人,兼职教师不超过10人。
(三)、成绩评定与验收
1、社会实践由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由教学点初审,电大分校复审,陕西电大验收,中央电大抽查、终审。
2、成绩评定依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效果、撰写文字材料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水平,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表现以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
社会实践报告内容要求语言简练、准确;叙述清楚、明白;数据、资料可靠;结论有理有据。
3、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4、凡字数不足、内容不全、未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未能达到必需的社会实践活动课时、未提交反映社会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5、凡社会实践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电大分校和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
实践课题
姓 名 教育层次
学 号 省级电大
专 业 分 校
指导教师 教 学 点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考核表
实践单位 实践活动时间 实践课题 指 导 教 师 情 况 姓名 工作单位 学历 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评语 实践情况 出勤情况 实践态度 实践能力 实践效果 实践单位意见 指导教师意见 实践单位(章):
年 月 日 成绩
指导教师(签章):
年 月 日 教学点
初审
意见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分校
复审
意见
复审人(签章):
年 月 日
陕西电大
验收意见
验收人(签章):
年 月 日 二、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根据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梳理与整合并将其综合运用的一种教学过程,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和专业素质得到提升与发挥。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
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题目设计的内容不得少于本专业三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所涉及的知识范围;涉及的题目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题目大小适中,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应结合当前科技和经济发展,尽可能选择与社会发展及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题目。选题应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鼓励选择同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鼓励解决实际问题。
本、专科的选题在深度和广度上要有所区别,选题难度、大小适中,以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可完成为宜。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初步选题后,由教学点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教学点加盖公章后,报分校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分校教学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存档。
选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再作变动。特殊情况必须修改的,须报省校相关教学部审批。
一个选题在被选用两届后,一般不再作为选题推荐。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1、凡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
2、毕业设计(论文)为各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3、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量要适中,中等水平的学生完成毕业作业的时间一般每学分不少于1周。
4、毕业设计(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课题,必须明确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的部分,杜绝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5、毕业设计(论文)应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结构完整、谨严,语言通顺。
6、毕业论文应当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提出。
7、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包括:摘要、目录、正文(含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名)、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8、毕业设计(论文)字数本科一般不少于5000字,不超过10000字;专科一般不少于3000字,不超过8000字。
9、毕业设计(论文)要统一格式,统一封面,统一使用A4纸进行文字打印及装订。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领导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陕西电大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统一部署下,由分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分校、工作站毕业论文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的领导、专业负责人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组成,其职责是:按照省校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全面安排分校、工作站毕业论文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聘请具备指导资格的指导教师;签章上报毕业论文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和指导教师人员名单;落实完成毕业论文的时间、经费等问题;审阅定稿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语及其建议成绩,工作小组给出初审成绩;组织并落实分校、工作站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对在完成毕业论文过程中违反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与学生给予纪律处分。
(四)指导教师条件、职责与工作量
1、指导教师条件: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教学情况。
(2)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
(3)专科毕业作业指导教师条件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分校、教学点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报电大分校初审,经省校相关教学部复审后确定。
2、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毕业作业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对学生毕业作业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写作中的有关问题。
(3)指导学生制订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
(4)对每位学生毕业作业进行分阶段指导,本科不少于4次,专科不少于3次,总计时间本科不少于8小时,专科不少于6小时,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
(5)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写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
(6)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3、指导教师工作量:
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本科不多于5人,兼职教师本科不多于4人。专职教师专科不多于7人,兼职教师专科不多于5人,专职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12人;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10人。
(五)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答辩学生
(1)本科毕业生均应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专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省校采取全面检查、督导与毕业设计(论文)抽审相结合的办法保证该项工作的质量,抽审比例为20%。确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经省校研究,对初评获得优秀等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试行答辩,试行答辩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不进行抽审。
2、答辩的组织
分校制订答辩工作计划,建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填报答辩申报表,报省校相关教学部审批后确定。
3、答辩委员会
(1)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单数,由具有相应专业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家组成。成员需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1名。
(2)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当地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
4、答辩小组
(1)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单数。小组成员结构:答辩主持人1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教师若干名,秘书1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负责汇总答辩题目及答辩评语、成绩);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少于两人。
(2)指导教师在其本人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时,不得担当该答辩组成员。
(3)主要职责: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文字材料,为学生评定答辩成绩和毕业实践成绩。
5、答辩教师
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经验。答辩教师应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撰写的毕业设计(论文),并依此提出问题,对学生答辩情况进行现场点评。
6、答辩程序
(1)答辩教师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2)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确定答辩人抽取方案。
(3)答辩人用5~10分钟介绍毕业实践研究概况及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
(4)答辩教师审查判断毕业设计(论文)的真实性,在答辩人的研究范围内,当场提出3~5个相关问题,由答辩人答辩。
(5)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答辩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并给出答辩评语和答辩成绩,记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6)参加答辩的本科毕业论文必须制作成演示文稿(即Power Point)。
(六)、成绩评定
1、本科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文字材料撰写后,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成绩评分标准》,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
2、答辩结束后,由答辩主持人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判标准》给出最终答辩成绩。
3、凡文字材料未达到基本要求、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4、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试点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七)、抽查与评议
答辩结束后,要对反映学生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和影响学生成绩的毕业实践各环节工作进行抽查复审及评议,写出总结分析报告上报省电大教学管理部门。
(八)、成绩验收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结束后,由电大分校和试点教学点进行汇总和初审。
2、陕西电大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终审并接受中央电大的指导和检查。
(九)、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材料的装订及份数
1、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材料要分别装订
2、社会实践报告装订顺序:
①社会实践考核表;②社会实践报告
3、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材料装订顺序:
①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封面
②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记录表
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学生只填填写的封面和由学生填写两页。由学生填的内容为内容提要。
④定稿论文一份
⑤论文三稿
⑥论文二稿
⑦论文一稿
4、毕业设计(论文)份数:
本科和专科除上述综合材料一份外,专科另外提供一份定稿论文,本科另外提供三份定稿论文。
(十)、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时间
1、本科:
①.上半年毕业的学生于5月10日前完成,交给班主任,学校毕业论文指导小组于5月20日前完成本科论文初评工作,学校于5月底以前将初评合格的论文提交省电大,在6月份省电大专家主持完成论文的答辩工作。
②.下半年毕业的学生于11月10日前完成,交给班主任,学校毕业论文指导小组于11月20日前完成本科论文初评工作 ,学校于11月底以前将初评合格的论文提交省电大,在12月份电大专家主持完成论文的答辩工作。
2、专科:
①.上半年毕业的学生于5月10日前完成,交给班主任;学校毕业论文指导小组于5月20日前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学校于5月底以前将评定合格的论文提交省电大,由省电大进行终审 。
②.下年毕业的学生于11月10日前完成,交给班主任;学校毕业论文指导小组于11月20日前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学校于11月底以前将评定合格的论文提交省电大,由省电大进行终审 。
附录: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记录表
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成绩评分标准
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判标准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记录表
省级电大 分校 教学点 指导教师
学生姓名 学 号 专 业 第
一 次 指 导 指导时间:
指导内容: 第 二 次 指 导 指导时间:
指导内容: 第
三
次
指
导 指导时间:
指导内容: 第
四
次
指
导 指导时间:
指导内容: 指
导
教
师
评语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题 目
姓 名 教育层次
学 号 省级电大
专 业 分 校
指导教师 教 学 点
答
辩
情
况 答辩
主持人 答辩小组
成员 答辩
秘书 答辩
日期 答辩教师提问 学生回答情况 1. 2. 3. 4. 答辩小组评语
答辩主持人(签名):
年 月 日 答辩成绩
答辩主持人(签名):
年 月 日 电大分校初审意见
分校专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省级
电大
复审
意见
省级电大专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成绩评分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指导教师根据以下标准评分。
一、85~100分
1.全面完成课题要求,选题新颖,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和专业性。
2.分析研究方法正确,方案设计合理,能正确、灵活地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3.围绕课题的观点鲜明、正确,有独到见解和创新,材料详实、充分,数据完整、可靠,论证有力、充足,层次分明、逻辑清楚、结构完整、格式规范,文字材料所必须的附件齐全。
4.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
二、75~84分
1.按要求完成课题,选题适当,有一定的实用性、科学性、专业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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